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哈拉和林又称和林、和宁。是在草原深处克烈部或回鹘都城的基础上创建的蒙古帝国首都,元朝岭北行省首府,13世纪中叶世界的中心,地缘位置极为重要,有所谓“天策桓桓控上游, 边庭都付晋藩筹. 河山表带连中夏, 风雪洪蒙戍北楼”,“重新疆者,所以保蒙古,保蒙古者,所以卫京师”之称。蒙古窝阔台汗七年(1235年)建都于此。故址即今蒙古国中部鄂尔浑河上游,其故址位于今蒙古国中部后杭爱省杭爱山南麓,额尔浑河上游右岸的额尔德尼召近旁,距乌兰巴托市西南365公里。哈拉和林所在地区也是蒙古高原的中心地带,这里森林繁密,盛夏时遍野开花。忽必烈在开平自立为汗并打败阿里不哥后,政治中心南迁汉地,此地不再是首都。元亡后,北元又以此为政治中心。但在不断的内战中成为废墟,1948—1949年在和林废墟上进行大规模发掘,发现土墙、宫殿、市街、房屋等遗迹甚多。